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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新辞去福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0-06-01 10:30:28  来源:福建日报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学新辞去福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工作变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学新辞去福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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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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