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5月3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福州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雷春美、梁建勇、黄琪玉、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出席会议。副省长郭宁宁,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人大依法履职各方面、全过程,努力使每一项法规、每一个决议决定、每一份审议意见都体现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强化法治保障,进一步梳理新一年度人大工作,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大力量。加强党的建设,锻造适应新时代需要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先后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陈书侨作关于《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徐华作关于《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丁志隆作关于《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黄祥谈作关于《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梁晋阳作关于该条例(草案)初步审查的报告;听取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桂华作关于《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的说明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明蓉作关于该条例审查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张广敏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潘征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杨国豪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吴偕林作关于提请审判人员任免议案的说明,霍敏作关于提请检察人员免职议案的说明,潘征作关于提请专委会组成人员免职议案的说明和关于提请监察人员任职议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经审议和表决,会议决定接受刘学新辞去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省人大各专委会成员、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有关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当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有关法规案和人事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记者 郑昭 刘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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