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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判肖战事件的两个维度

2020-03-13 17:53:42来源:检察日报

  二、怎么看待粉丝行为,其是否合法合理?

  此次事件中,肖战粉丝是最受瞩目的群体。从这些粉丝行为表现来看,他们显然具有低龄化的特点。非理性化则是低龄网络群体的特征之一,因此,对于部分肖战粉丝的非理性行为,我们更应该理性看待。

  (一)维护明星名誉的主体应该是其本人,而不是粉丝

  明星粉丝维护自己偶像形象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肖战名誉权被侵犯,那么有权维权的也是被侵权人,也就是肖战本人,而不是被侵权人的粉丝。而且,争议的处理地点,应该是法院,而不是在网络。

  当代最易被同人文侵权的,金庸应该可以上榜。金庸粉丝众多,但是金庸维权,都是自己委托律师,从不假粉丝之手。所以,对肖战粉丝而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将相关证据交由肖战的法律团队,由肖战本人决定是否维权。

  而且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所以名誉权的核心是社会评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同人作品,除了AO3圈子里的人,可能没人知道,对肖战来说,并不会对其社会评价造成实质伤害。但是经过这次网络事件之后,肖战社会评价是否降低,则很难说。

  所以,肖战的粉丝或许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如果肖战的社会评价降低,是谁的行为导致的呢?

  (二)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值得肯定

  前文提到,有些同人作品打着同人的旗号,实际上传播的却是淫秽等非法内容。作为一个守法公民,对此进行举报非但无不妥,而且还值得鼓励。因此,对于肖战粉丝的举报行为,要客观评价,个人认为,只要其不是诬告陷害,应对此持肯定的态度。

  由于AO3系境外的网站,其虽然采用了分级制度,对部分作品的情色等级做了标识,但是我国并没有相关的分级制度,因此,AO3平台的部分作品确实存在很大争议,有可能已经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境外网站我们没有执法权,那么依法采取措施阻断传播则是可以预见的结果。所以,一些网民认为肖战的粉丝不应该举报,个人认为单从法律上讲是站不住脚的。

  任何具有影响力的网络事件背后,实质上都是社会价值观的集中反映。透过现象看本质,肖战粉丝摁下的举报键烧起来的怒火,根源或许并不在他们自身。此次事件也许是在提醒我们:是否该为同人作品提供一个更加健康和谐的发展平台和法治环境呢?

  郑帆

  (作者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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