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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回眸: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依法履职开拓奋进

2019-12-23 07:55:17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李白蕾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弹指一挥间,写满不平凡。市人大常委会自成立以来,通过依法履职为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贡献了值得书写的人大力量。

  坚持党的领导 保证正确政治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告诉记者,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确保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我市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连续多年就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监督,坚持开展了近20年评议公安(边防)派出所工作……“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就全力推动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作出决定、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等,都是市人大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说。

  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依法做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为福州的发展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地方立法质量不断提升。据统计,自有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76部,对其中26部进行了39次修改,废止7部,目前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有69部,有力有效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

  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从最初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视察和专题调研等为主,到后来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放在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监督刚性和实效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仅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就围绕90多项法律法规开展了300多次执法检查,有力有效保证了宪法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就依法治市、文明城市建设、海上福州建设、生态市建设规划、加强地方税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推动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等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长远性问题作出决定、决议,有力有效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多年来,我市人大代表素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持续增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全覆盖”。全市12个县(市)区17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室”,212个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了“代表社情民意联系点”,打通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畅通了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有力有效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履职能力

  从设立之初的8人充实到现在的近100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日益健全。

  “上世纪90年代,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就人大工作进行了一系列创新与探索。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将这些创新理论和探索实践视为一笔宝贵的思想和精神财富加以传承弘扬,不断推动福州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说。

  牢记重要嘱托,弘扬优良作风,练就过硬本领,展现一流形象,市人大常委会为了更好担负起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不断努力。“新的征程开启新的奋斗。我们要在市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新时代有福之州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为加快建设令人向往的幸福之城作出新贡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说。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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