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宏雄 )记者近日从省建设厅获悉,为了让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有其所,我省加速推进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9个设区市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制度,目前全省已有6119户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金城福园是福州市政府建的一个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小区。小区共有6幢楼房,其中,3号、4号楼为廉租房。徐梅英和老伴、大儿子、二儿子3户,是去年1月入住该小区的第一批房客。老人介绍,以前她一家三代7口挤在台江一间不到30平方米的平房里,前年旧城改造,她申请廉租房获批,全家3户住进3套面积25平方米左右的小套房。“每平方米租金0.94元,我住这套房每月只要付20元左右。如果没有廉租房政策,我怎么能住上这样的房子?”老人感叹道。
徐梅英是许多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一户。福州市规定,人均收入在225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可享受廉租住房。据了解,福州市廉租房大概分三种户型,两口之家建筑面积25至28平方米,3口之家35至38平方米,4口之家45平方米左右。其他设区市也对入住条件等作了相应规定,租金大都在每平方米1元左右。
我省廉租住房制度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与租金减免为辅。据统计,福州累计新建改造廉租房934套,安排入住932户;计划再新建和改造1300套,其中改造700套已基本完成,目前已开工在限价商品房中配建200套、在经济适用房中配建200套、新建200套。厦门市实物安置解决了1216户家庭的住房困难,核减租金2541户,发放租金补助407户。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今年8月,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经验交流会,要求各设区市将此项工作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廉租住房通报制度、资金省级调控制度、建设用地省级调控制度,把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为全面落实廉租房制度,省建设厅会同省民政厅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普查。据统计,全省最低收入家庭6.87万户中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有3.53万户,8平方米以下的有1.24万户。按各地划定标准,全省共有廉租住房“双困户”3.2万户。目前,9个设区市都出台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并制订规划,落实“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规模等。
据悉,下一步我省将着力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从设区市拓展到县(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