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郑昭
姚丽青代表是莆田市秀屿区法院副院长,她表示,党代会报告中提出促进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这让她感触特别深。
姚丽青说,人民法院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应该转变以往的办案理念,把调解结案作为司法活动的首选方式,把速裁和庭前调解相结合,为审判工作提速,实现审判工作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双赢。她说,调解制度适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有利于司法效率的提高,节约司法资源,特别是能有效防止上访案件的发生,稳定社会秩序。目前,莆田市两级法院系统正在推行和探索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概括起来就是“两委托一邀请一确认”,即对偏僻海岛地区委托当地司法办收案,案件受理后委托人民调解员调解,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或专业人士等参与法院调解,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确认,保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这一做法是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提出来的,今年莆田市两级法院的调解撤诉率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9个百分点,申诉上访率都明显下降,成效明显。今后,还将加强这一方面工作的探索。
姚丽青说,做好这些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要牢记自己的责任,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海西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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