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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省级政府机构节能技术与产品征集公告(第1号)

http://news.fznews.com.cn   2007-6-13 18:48:33   来源:6·18
 

  根据政府机构节能工作要求,加大节能技术与产品在政府机构节能项目中推广应用的力度,以科技进步推动节能降耗。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拟分批、公开征集先进节能产品与技术,应用于省级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和新建项目。本次征集的范围为照明系统节能技术与产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光源:包括T5(或T4、T2等)节能灯、稀土三基色荧光灯、无极灯、LED灯、天然光的利用等先进节能产品与技术;

    (二)节电器;

    (三)电子镇流器;

    (四)高效节能灯具及相关产品;

    (五)自动控制设施;

    (六)其它相应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受理时间为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按收到时间为准)。

  三、基本要求    

    (一)申请单位必须是在国内设有生产厂家或有授权代理机构的国内外企业,并在福建省设有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

    (二)本次申报的产品和技术应在本公告征集范围内,已经获得批量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出具国家认可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证明,适合政府机构使用。

    (三)每个单位申报的技术和产品不得超过三项。

    (四)本次征集由各单位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应及时通过邮寄或自行送达方式提交一式七份的书面材料和一份电子版(光盘或闪存介质)申报材料,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还。

    (五)企业所申报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发生任何侵权纠纷,申报企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申报单位愿意接受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委托单位的监督和考察,并承担相应的评审和考察费用。

  四、组织方式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及其相关产品与技术,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申请单位必须填写真实信息,所涉及的技术与专利必须为申请单位所有。

    (二)申请单位可以通过邮寄或自行送达方式提交申报材料,并注明详细联系方式,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为了体现公平、公正、透明,申请单位提交的部分材料或信息将在网上公示。如申报的材料或信息涉及商业秘密,请注明。

    (四)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对申报的技术与产品进行初选和分类,确定入围技术与产品名单。

    (五)组织专家对入围产品与技术进行评审,专家可以要求申请单位进行现场答疑或进一步补充相应资料。

    (六)网上公示并征求意见后,最终形成福建省省级政府机构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

  五、申报材料填写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企业资质材料和产品申报材料两个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企业资质材料

  1.申报单位对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过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6.企业取得的其他有关资质证书;

  7.企业情况简介;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 企业主要业绩和成果介绍。

    (二)产品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授权声明;

  2.申报产品名称;

  3.产品特点与原理(技术概述、关键技术、创新内容、可行性、节能效果等);

  4.产品技术资料(产品登记证书、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检测证书、认证证书、产品生产采用的标准等);

  5.政府或第三方对技术或产品的节能评价;

  6.产品适用范围与目标客户;

  7.产品市场价格、投资回收期、使用寿命、使用说明、维修服务承诺等;

  8.市场销量以及2家以上用户对申报产品的评价(须由用户单位签章);

  9.补充信息和资料(产品获奖或者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企业认为其它需要补充的资料);

  10.申报产品正式说明书。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装订完整。

  六、评审方式和评审规则

    (一)评审方式

  1.专家评审;

  2.公示并征求意见(7月初结合政府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对入围产品进行现场展示)。

    (二)技术与产品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国家明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技术与产品;

  2.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与产品;

  3.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4.技术与产品经专家组鉴定属涉嫌抄袭其他技术与产品;

  5.申请材料逾期送达。

    (三)评审程序

  1.申请材料经初选并分类;

  2.提交专家进行评审;

  3.在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公示并征求意见;

  4.最终结果通过政府文件或官方网站公布。

    (四)评选标准

  1.节能技术与产品是否为自主研发;

  2.节能技术与产品是否具有前瞻性,创新程度如何;

  3.对政府机关办公建筑、住宅建筑及其他附属设施的适用性、经济性;

  4.是否符合现代可持续发展趋势的要求,市场发展前景如何;

  5.用户的使用方面,包括操作的便利性、舒适性、安全性、易用性、通用性等;

  6.在生产过程中,是否体现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理念;

  7.在使用阶段,是否体现节约成本、降低能耗;

  8.对争议较大的产品和技术,将由专家组讨论后确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侯晶辉   0591-87873153

  传真:0591-87819301

  通讯及送达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层 综合科

  邮政编码:350003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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