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12日下午,台江区检察院联合福州市城南烟草专卖局走进福州鳌峰学校,开展“远离电子烟,青春不‘上头’”系列讲座,切实保护青少年免遭毒品侵害,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
台江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晨燕以“远离上头电子烟,守护青春不‘毒’行”为题开展普法宣讲,展示了各类毒品样品,并结合生动形象的案例,讲解吸食含有依托咪脂、美托咪脂等国家列管成分的“上头电子烟”可能触发的法律风险。
检察官提醒,新型毒品花样翻新,让人防不胜防。依托米酯、美托米酯、异丙帕脂已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上述物品物质的行为均涉嫌毒品违法犯罪。家长和老师要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盲目跟风,切勿出于好奇尝试“上头电子烟”。
(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陈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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