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4日,福州市台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福州市台江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4年12月24日福州市台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池奇波同志为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福州市台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高艳芬同志辞去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4日福州市台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鉴于高艳芬同志工作调整,福州市台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高艳芬同志辞去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福州市台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决定名单
(2024年12月24日福州市台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池奇波同志为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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