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胞台企交流服务中心和海峡金融商贸融合发展中心正式揭牌
5月15日下午,福州市台胞台企交流服务中心和海峡金融商贸融合发展中心揭牌仪式,在海西科技金融大厦隆重举行。市政协副主席顾颀出席活动。台江区委书记梁栋、市台港澳办副主任肖善颖分别致辞。
台江区委书记梁栋致辞
梁栋表示——
打造经贸合作先行区。用好海峡金融商贸融合发展中心、海峡电商产业基地等载体,加大对台企扶持和台资优势项目的招商力度,打造台商投资优选地;争取台江纳入QFLP试点,支持台资银行扩大对台跨境人民币贷款等业务,推动更多台资企业挂牌上市,建设两岸金融融合发展新高地;打造一批台湾青创基地,助力更多台湾青年来台江追梦、筑梦、圆梦。
建设台胞安居新家园。持续增进台胞福祉,推动中央、省市各项惠台利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用心用情为台胞台企办实事、解难题;优化提升涉台法务服务,争创两岸法务服务创新先行区;支持台胞参与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建设一批榕台融合治理社区示范点,切实增强台胞的获得感、幸福感。
搭建两岸交流连心桥。依托福州市台胞台企交流服务中心,打造成为资源集聚、交流便利、服务高效的台胞台企“温馨家园”;广泛开展两岸学校、村居、企业等结对子,不断扩大信俗、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同胞走近走亲、共创美好生活。
肖善颖表示——
希望台江区充分发挥福州市台胞台企交流服务中心作用,做好台胞台企一站式优质服务,同时不断丰富完善板块功能,引入更多台湾协会、公会,建设成台湾行业同业公会的重要联络处;认真搭建好海峡金融商贸融合发展中心平台,吸引更多台胞来榕创业就业,帮助更多台企扎根福州发展,鼓励和引导台胞台企共同参与到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先行城市建设中。
福州市台胞台企交流服务中心和海峡金融商贸融合发展中心揭牌仪式
厦门银行福马同城金融服务站揭牌
嘉宾们参观了“相依相伴闽台缘,同心同行两岸情——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成果展、福州市台胞台企交流服务中心、海峡金融商贸融合发展中心和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
嘉宾们参观“相依相伴闽台缘,同心同行两岸情——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成果展
“相依相伴闽台缘,同心同行两岸情——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成果展
嘉宾们参观福州市台胞台企交流服务中心
嘉宾们参观海峡金融商贸融合发展中心
嘉宾们参观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
福州市台胞台企交流服务中心位于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20层,总面积1000平方米。中心集聚辖区金融、法务资源优势,涵盖两岸事务代办、法务、金融、仲裁、出入境证照办理等对台服务事项,配备有多功能大型接待室、休闲洽谈区、联谊活动区、多功能会议室、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及检察官工作室案件调解室、台湾行业同业公会联络处等一系列功能区,实现台胞台企日常生活、就业、创业等多方面服务咨询需求一站式受理、一栋楼办公。
福州市台胞台企交流服务中心
海峡金融商贸融合发展中心,依托海西科技金融大厦等3万平方米的国有楼宇,从租金减免(补助)、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方面制定《关于促进台江区海峡金融商贸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办法》扶持政策,聚焦现代金融、现代商贸、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直播电商、旅游文创、医疗健康等产业方向,引进台青创客、台资企业、对台合作企业,并内设有台湾青年创业共享空间。
海峡金融商贸融合发展中心
下一步,台江区将以两个中心投入运营为契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持续探索融合新路,着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先行区。
市委台港澳办、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市台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区领导林谋东、苏林,区直相关部门和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台资企业、金融机构代表参加活动。
- 台江鳌峰街道金融街商会起步快、成效显(2024-05-16 16:08:16)
- 全国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总数达200万张(2024-05-16 15:31:19)
- 花呗测试新功能!网友:终于等到你(2024-05-16 15:28:49)
- 第二十六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刚刚开幕!(2024-05-16 12:49:24)
- 刚刚!福州发布福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试首批政策(10条措施)(2024-05-16 10:42:23)
- 晋安岳峰镇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开放(2024-05-16 10:07:49)
- 福州新增15个家庭病床机构 已开放建床申请(2024-05-16 09:29:53)
- 晋安鼓山镇宏山社区:生活品质提起来 乡风民俗留下来(2024-05-16 09:22:12)
- 福建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首件出证:“一件事”一次办好!(2024-05-16 08:16:01)
- 即将开幕!提前剧透!海交会最全攻略来了→(2024-05-15 22:28:52)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