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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州市“青年艺术家培养计划” 创作项目征集通知

2018-03-20 20:39:38  

  2018年福州市“青年艺术家培养计划”(以下简称 “青培计划”)为福州市舞台类原创艺术作品孵化平台,关注支持从创作、生产、宣传到演出的全过程,旨在选拔培育代表新生代力量、具备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原创艺术作品,为青年人才的创新探索与合作交流搭建实践平台。入选作品和个人除了将获得制作资金、演出场地、专业的技术设备和全方位的宣传推广等扶持,还将得到艺术委员会专家一对一的深入指导。优秀项目将在2018“宜夏”榕城文化艺术季期间进行宣传推介、成果展演。

  一、主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福建省歌舞剧院、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州日报社、福州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福建省戏剧家协会青年艺术委员会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鼓励创作反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改革开放40周年的作品,其他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真善美、弘扬主旋律的作品均可。作品为原创类或改编类作品,原创类作品要求尚未在任何赛事中获奖、且未在公开场合发表或演出,改编类作品需为经典改编再现。不得出现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作品形式:包括戏剧、曲艺、小品、音乐、舞蹈、木偶、杂技、魔术、行为艺术等可在舞台上展示的艺术作品。

  3.作品时长:20-60分钟。

  4.艺术要求:具备较高的艺术水准,鲜明的艺术个性,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观赏性:

  (1)创新性:作品整体构思新颖,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有独创性,为观众提供新鲜感和有趣的艺术作品;

  (2)引领性:反映时代和艺术发展方向;

  (3)观赏性:具有可听性、可看性、观众喜闻乐见的作品。

  三、申报时间

  自3月20日起开始申报,至4月20日截止。

  四、申请条件

  1.项目主创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演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五、时间节点

  — 3月20日 发布征集通告。

  — 4月20日 报名截止,逾期不受理。根据材料初筛。

  — 4月下旬 第一次评审,遴选出的作品在媒体公示。

  — 4月下旬至5月中旬 艺委会专家指导,作品排练。

  — 5月中旬至5月下旬 进行第二次评审。签订《2018年福州市“青年艺术家培养计划”项目协议书》。

  — 5月下旬至6月下旬 艺委会专家指导,作品排练。

  — 6月下旬至8月上旬 展演

  六、申报材料(均一式三份)

  1.登陆福州新闻网或“福州有意思”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2018年福州市“青年艺术家培养计划”作品报名表》。由协办单位推荐的项目,需经协办单位盖章,优先考虑。

  2.项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申请人相关资质证明,例如: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展览、演出活动的,须提供获奖、参展、参演证书清单及复印件。

  4.戏剧类作品需提交完整剧本或剧本大纲;音乐类作品需提交完整或部分乐谱;舞蹈、木偶、杂技、魔术、行为艺术等需提交完整的结构文本。每个项目可同时提供1-2分钟片段视频或音频以作参考。

  5.申报材料为文字的,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中有音视频文件的,须将电子版存储在光盘或U盘里一并邮寄。项目申请人必须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合法,不违反任何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项目申报材料不退还,需自行备份底稿。

  七、报名方式

  1.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包括音视频)电子版发至:fzsxwyc@163.com,邮件标题为“2018青培申请+项目名称”。

  2.实物资料邮寄至: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文艺处

  邮编:350001

  * 请在信封正面注明“2018青培申请”字样

  3.报名截止

  2018年4月20日,实物资料寄送以邮戳为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美玲,陈曦芸

  电 话:0591-83323603,83359692

  5.官方微信:福州有意思

  附件(点击下载):2018年福州市“青年艺术家培养计划”作品报名表

  特殊声明:本计划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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