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来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2017-07-14 07:17:19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7月1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征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12日,执法检查组一行赴福清市察看星源中德牧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光阳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禽蛋生产、绿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情况,赴连江县察看南国风(福建)水产有限公司鳗鱼工厂化养殖、丹阳镇华翔养鸡场蛋鸡养殖、透堡镇福州市永和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果蔬生产情况,详细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3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福州市政府及福清市政府、连江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汇报。潘征对福州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民生,作为省会城市,福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要深化认识,从讲政治、重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法律的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要认真落实“四严”要求,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定高目标和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得更好;要大力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品牌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到一个新层次;要不断加强监管工作,强化政府职责,健全监管机制,落实责任追究,用更多方式和更强力度保障监管进一步到位。
检查组一行还调研了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听取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作的相关情况汇报。
市领导鄢萍、林峰、严可仕参加执法检查。
【责任编辑: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