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暨三坊七巷保护》史料征稿启事
1986年12月8日,国务院确定并公布福州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了全面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弘扬福州历史文脉,福州市政协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与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福州历史文化名城暨三坊七巷保护》(暂定名)史料征编出版工作,拟以“亲历、亲见、亲闻”的三亲史料,真实记录1986年以来,福州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发生的重大事件和保护历程,回顾、梳理、总结改革开放的历程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成果与经验,并对今后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思考与启示。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相关资料,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投稿。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稿内容
以福州五城区名城保护的“三亲”史料为主,辐射周边县市在历史文化保护和文物保护修复工作中的重大事件、重要节点。时间跨度为1986年以来的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并追溯建国以后有关情况。涵盖名城保护综合性的回忆、三坊七巷保护修复过程中的经历、五城区重要文物保护事件与节点(附征编参考目录)。
二、征稿要求
来稿以个人回忆形式,记述作者亲身经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与福州名城保护有关的人与事。来稿可以第一人称自己撰写,也可由当事人口述,别人整理。来稿所述事件、人物要真实、具体,最好配有图片,以当代照片为主,注重搜集历史老照片、旧照片,照片精度须达到300dpi,图片为jpg格式。来稿要主题鲜明,能够抓住有代表性、有史料价值的人物或事件,也可以反映人和事的侧面或片段,不求大、不求全。文史结合,言之有物,字数不限,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文字和图片内容务必客观真实,杜绝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所有稿件须附电子文档,并清楚注明作者身份,包括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的稿件(包括部分内容),请加以说明;由当事人口述、经作者整理的史料,须注明口述人、整理人;归纳整理的史料须注明主要出处和参考文献;与文章相关的资料性图片须有注解。
三、征稿时间
2017年4月17日至8月30日
四、投稿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投稿地址:福州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宣传委员会(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25号)
邮 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31257
电子信箱:wsw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