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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社会110”称霸一方 法庭上集体忙“洗黑”
2008-11-19 22:54:46  作者:王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河南男子郑某纠集李某某、王某某等老乡为主的社会闲杂人员结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福州等地有组织地进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号称“河南帮”。日前,晋安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郑某等20名团伙成员提起公诉。
   
  “河南帮”自称社会“110”。他们多以福州桑拿业主为作案对象,利用敲诈勒索和强占股份等手段非法牟利40多万元,有时他们也受雇于他人充当打手。本月10日至14日,晋安区法院开庭审案,法庭上,20名团伙成员否认了公诉机关提出的部分罪名,集体忙着“洗黑”。
   
  敲诈目标主要是桑拿业主
   
  现年34岁的郑某是河南商丘人,2003年以来,他纠集林某某、王某某、倪某某等人组成所谓的“内保队”(又称“黑保安”),开始对晋安区桑拿场所以及台江区、鼓楼区的部分桑拿、娱乐场所强收保护费,并进行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
   
  2003年夏天,六一北路的新闻桑拿突然闯进4名男子,他们无故殴打场地经理郑某某,驱赶保安,逼迫该桑拿的老板黄某某交保护费。这伙人正是郑某和他的同伙倪某某等人。
   
  黄某某被迫每月给郑某等人1000元保护费。2005年10月,该桑拿的老板易主,郑某等人找到新老板李某,每月要收保护费3000元。去年2月,李某停交保护费,郑某便让人到桑拿内打砸,李某只得每月按时付费。至今年4月,郑某等人共收了9万元保护费。
   
  2007年6月,郑某、倪某某和周某出资6.75万元,强占了新闻桑拿市值15万元的股份。当年10月,郑某、李某某等人以5万元的低价,抢占圆源桑拿50%的股份,后因该桑拿亏本,他们又通过殴打股东的方式强行退股。
   
  去年6月,郑某安排倪某某在台江区创世纪夜总会担任所谓的“消防队长”,并指使倪某某等人向该夜总会门口约20辆出租车的司机索要保护费。
   
  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数据,2003年至今年5月间,郑某等人以收取保护费的名义在新闻桑拿、悦来桑拿、圆源桑拿等10几家桑拿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实施敲诈,并强行入股部分桑拿,并在创世纪夜总会门口收取出租车司机保护费,非法牟利40多万元。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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