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更新的关键在于制度设计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学院原院长、教授 陈秉钊
感谢座谈会给我一次回家乡的机会。城市建设从增量转向存量之后,城市规划与建设面临新挑战,整个工作模式都将发生根本性转变。
存量时代的建设主体极复杂,所有的房产、地产都已各有其主,利益难以协调。同时,存量开发前期工作复杂,包含盘点资源、拆迁、安置、产权置换或征收等,投资大且回收期长。
城市更新的本质是生活更新,关键在于制度设计。城市更新一定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面对财务平衡、“人走房留”还是“人留房留”等问题时,制度需要根据诉求进行设计。福州在经过一段成片的城市更新之后,有可能会进一步走向微更新的阶段,新的制度设计在等待我们。
新陈代谢是万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城市更新的制度设计还要处理好保护与创新的关系。
城市更新也就是对建成区进行再开发,这些旧城区在百姓中已有多年甚至几代人的生活经历,必然会留下许多记忆。这些记忆对老百姓会产生一种情怀,这就是很有文化价值的“乡愁”。
当然,城市更新的同时也有一些已经和现代生活格格不入的东西要被改造或淘汰。过去我们曾经对有历史价值的东西不加重视,但同时也存在着对旧的东西不加区别,一律“修旧如旧”,阻碍了城市的健康发展。
城市更新中还要培育社区规划师队伍,建立责任规划师制度,他们的职责包括技术咨询、规划实施、政策宣讲、基层意见反馈、项目孵化等。此外,城市更新也要重视公众参与共同决策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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