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验区党工委委员(扩大)会议召开
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
7月14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委员(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实验区贯彻落实意见。实验区党工委书记赖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实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黄建波传达省委全会精神。
会议指出,省委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走出一条具有福建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作出了全面系统安排,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明晰了路径。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将其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平潭发展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凝聚共识、奋勇争先,着力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上走前头、作示范,以实干实绩推动省委全会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要更加主动地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平潭独特优势,高水平融入闽东北区域协同发展和福州都市圈建设,高质量推动福州新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一体化发展,以平潭所能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所需;要更加有力地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以“田园风光、城市生活”为导向,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生态家园,为探索走出一条具有福建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提供平潭实践。
实验区领导文学林、何杰民、陈毅坤、黄惠元、陈训明、刘小军、方良栋、潘新雅、孙树群,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深画,二级巡视员薛理朝、陈诗强、林平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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