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日,记者从实验区经发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日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印发通知,设立两期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每期规模100亿元,这意味着专精特新企业迎来重大利好。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包括厦门市企业)。企业应正常生产经营,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在可用额度范围内采用“先到先得”方式操作,在可用额度范围之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让利,继续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金服云”平台开设的“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入口申请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也可直接向合作银行申请,由合作银行协助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开始投放时间在“金服云”平台进行公告。
本专项贷款支持的是当年新发放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含无还本续贷),不支持随借随还的额度循环使用的贷款方式。贷款利率由企业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但应不高于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予以年化1%贴息补助。其中,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即单户可贴息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即单户可贴息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一年期以内的贷款按实际期限贴息,超过一年期(360天)的贷款按1年贴息。同一笔贷款已享受省级财政其他贴息政策支持的,不重复享受本专项贴息政策。(融媒体记者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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