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5日,福建、江西两省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及森林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严禁擅自进入武夷山国家公园开展穿越等活动的通告》,严格保护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与完整性,维护公共安全,规范公众行为。
武夷山国家公园作为我国首批设立的国家公园之一,横跨福建、江西两省,拥有全球同纬度最完整、最典型、面积最大的中亚热带原生森林生态系统,是我国唯一兼具“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和“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称号的国家公园,生态与人文价值极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告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进入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严禁开展非法穿越、攀岩、探险、徒步、露营、烧烤等未经批准的活动。尤其禁止各类俱乐部、旅行社、网络群组等以任何形式组织、招揽或诱导他人开展非法穿越活动。
通告进一步列举了严禁实施的破坏行为,包括丢弃垃圾、采挖植物、猎捕野生动物、违规用火、损毁保护设施与标识等。同时明确,不得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传播涉及非法穿越的线路、影像等信息。
在法律责任方面,通告指出,对违法进入核心保护区的组织或个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处以最高十万元罚款;造成生态破坏的,将面临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高额罚款,并须承担修复责任。如行为涉嫌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因非法穿越活动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产生的救援费用等,均须由组织者及参与者自行承担。
科研、标本采集等确需开展的活动,须事先向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在批准范围内规范进行。
此次闽赣多部门联合发声,展现了跨区域、跨部门协同保护国家公园的执法决心,也为公众划清了行为红线,呼吁全社会共同守护好武夷山国家公园。(记者 林李冰 通讯员 肖芳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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