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的通知》,提出10条具体措施,包括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提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覆盖范围,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实施“壶兰工匠”技能人才培育计划,调整零工市场建设运营补助,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服务,建立全天候用工服务机制。
其中,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相关企业,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50%,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本年度吸纳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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