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7日上午,出席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莆田代表团审议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预算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六项决议草案,审议关于修改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做好选举事项的有关准备工作。梁建勇、付朝阳、林旭阳、苏永革等代表出席。
代表们认为,六项决议草案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的新福建宏伟蓝图和“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反映代表的心声,反映人民的意愿,赞同将这六项决议草案提交大会表决。
代表们赞同修改立法条例。(全媒体记者 黄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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