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出台14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莆田是民营经济大市,民营企业是全市发展的主力军。记者获悉,莆田市自然资源局从规划引导、用地保障、审批创新、维护权益等4个方面提出14条扶持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该局强化规划,为民营经济发展留足空间。进一步更新招商用地图册,科学确定园区产业主导方向和企业准入,实施退二进三、退二进二点五,使园区低效企业逐步退出或转型。引进高附加值和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明确用地保障,为民营经济发展降低成本。成立工作专班,服务民营企业项目用地报批,最大限度缩短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对现有工业项目在符合规划并不改变用途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利用效率和新建制造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省支持的业态的企业,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腾出空间保障民营企业项目用地需求。
允许改造项目建设包含设计、研发等研发用途的新型产业用房,实现工业生产与科技研发服务融合发展。强化产业综合体用地(M0)的规划引导,对以厂房和研发用房为主要用途,可兼容创意、设计、中试、检测等功能,兼顾商业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产业综合体,在符合用地规划、建筑消防安全要求下,促进土地用途混合利用和建筑复合使用。实施工业标准地改革,充分平衡职住需求。
创新审批方式,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通过建设智慧审图系统,以机审辅助人审,实现智能化“电子辅助审查”,同时逐步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业务全部纳入审批服务无纸化事项,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审批,优化民营企业办事指南。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有关业务办件系统数据共享,实现工程审批服务事项办件数据全面汇聚共享。持续优化“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机制,推动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常态化开展企业续贷“无间押”工作,助力企业融资,缓解企业续贷难。
维护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环境。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公示、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和办事指南、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要件清单等,方便市场主体查询办理用地、用海、用矿等相关事项。鼓励违法失信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张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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