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7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满足宁德人民群众汽车消费需求,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发展,该局定于28日启动“宁德市(中心城区)2025年第三季度汽车促消费活动”。
活动对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8月28日至10月10日(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为准)期间,在宁德市中心城区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车身价5万元以上(价税合计,含5万元)的乘用车新车,按不同购车价格分档给予补贴。价格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2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2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3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4000元;3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4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5000元。补贴可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补贴叠加享受。
活动要求购买的乘用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须为中心城区(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须在公安交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不限注册登记地,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所购新车未通过其他渠道申领宁德相关汽车促消费补贴(不含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云闪付”APP注册并实名认证,选择“政府消费券”应用,进入“宁德市(中心城区)2025年第三季度汽车促消费活动”页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牵头会同属地公安交管、税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职责,按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此次活动补贴总数不超过1500辆。单个消费者活动期间内限申报一辆。若活动期间内,补贴名额用完,活动随即提前结束。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