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7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核准包括华能福建霞浦一期工程在内的5个核电项目。

会议强调,发展核电必须确保安全万无一失,要压实参建单位和业主单位主体责任,按照全球最高安全标准建设和运营核电机组,持续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切实兜牢核电安全保障网。
华能福建霞浦核电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长表岛,是中国华能控股开发的第三个大型压水堆核电项目。项目获得核准标志着华能核电产业高质量规模化发展迈上新征程,对助力中国华能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华能福建霞浦核电项目规划建设5台核电机组,将分期实施,此次获得核准的为一期工程,拟建设2台“华龙一号”压水堆机组。项目建成后,将对保障福建能源安全、提高供电可靠性发挥积极作用,为服务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贡献华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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