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台江区监察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福州市台江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函,商请协助提出特约监察员推荐人选,并梳理第一届特约监察员情况,了解特约监察员工作岗位变动实际和续聘意愿,经统一征求被推荐人选遵守党风廉政情况意见,优选了25名同志担任第二届特约监察员。
近日,台江区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会上宣读了《福州市台江区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25名特约监察员正式受聘并上岗。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为第二届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张桂泰、张瀚武、林晓东等3名特约监察员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特约监察员们要增强使命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纪检监察事业,当好多重角色,凝聚反腐共识。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履职作为,敢于监督,紧盯重点,及时反映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发挥专业特长,密切联系群众,正向引导,共同建设廉洁社会。要增强荣誉意识,树立良好形象,讲政治,守纪律,强化自我约束。
会议要求,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特约监察员工作,积极探索实践、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培训,组织活动,落实保障,推动工作常态长效开展,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会后,特约监察员们还实地参观了区纪委监委机关,零距离感受纪检监察工作氛围,全方位了解纪检监察工作内容。
特约监察员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活动,对特约监察员制度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对台江区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行业特点和职业优势,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好“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宣传员”职能作用,为台江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核心区、奋力打造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重要示范窗口作出应有的贡献。
福州市台江区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福州市台江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福州市台江区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丘广生、兰善琴(女)、毕赛端(女)、刘传斌、何明祥、何鹏、辛晓阳、张承财、张桂泰、张瀚武、陈亮、陈炳庚、陈静(女)、陈蕾、林立彬、林晓东、林菊芳(女)、郑则评、施榕(女)、夏雨、唐秋银(女)、黄泽松、揭贵旺、曾诚贤、谢晟罡为福州市台江区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6年9月。
福州市台江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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