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交的问题线索条理清晰、要素齐全、真实准确,建议巡察组按照流程移交区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处置……”在日前召开的台江区委巡察二组巡察新港街道党工委“组办室”会商会议上,巡察组、巡察办和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共同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研判,随后形成问题线索材料,当天就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从发现问题线索到移送办理,只用了2天,大大缩短了问题线索移交周期,提升了问题线索查办的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十三届台江区委第五轮巡察启动以来,区委巡察机构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区纪委监委协作联动、优势互补,强化边巡边查,对发现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问题线索,优先移送、处置,力争“巡中成案”。

十三届台江区委第五轮第一批次巡察工作中,巡察三组、巡察办共同对巡察时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会商研判
截至目前,第五轮巡察进驻34天,已联审会商5次,边巡边移问题线索7条,移交立行立改问题3个。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线索,已对其中3条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审查,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补齐基层巡察干部力量不足的短板,台江区委巡察机构创新巡察工作方法,通过建立“联系被巡察单位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担任‘不驻组的副组长’”工作机制,强化巡察组与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对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立即启动“组办室”会商,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有序衔接、接力作战,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做到随交随办、快查严办,有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通过巡纪联动,有效解决了以往问题线索质量不高、定性不准等问题。”台江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的沟通联系、按月对账,及时追踪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进度,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来源:台江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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