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单位有一系列视频的拍摄制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嘉宾邀请、演员聘请、妆造、场租、道具、配音、素材购买、工作餐、人员交通等服务需求,现对外采购涵盖上述需求的“系列视频制作整合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有实力的供应商把握时机,踊跃参加。
一、项目名称
“系列视频制作整合服务”项目
二、采购时间
公告时间:2025年9月24日~9月26日18:00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8:00,逾期视为无效投递。
三、采购形式
低价中标,预算控制为100000元
四、采购内容及相关说明
下述所有内容均为需求性采购,中标后,我单位有权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内容,在合作金额范围,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一经报价视为接受),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说明详见下表:


五、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在规定时间内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
(二)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整合服务能力和突发应急能力,积极响应我单位在本项目中开展的所有工作安排,每次响应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
(三)若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成交供应商不具备采购要求所对应的能力或资质要求,则视为虚假应标,我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该供应商违约赔偿。
(四)本项目付款方式需等我单位内部符合付款条件后方予以支付,供应商参与报价视为接受。
六、材料要求(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书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投标则不需要提供此项)
(四)报价文件
备注:以上材料密封后在“工作日”送至福州日报社六楼经营中心采购监督小组林小姐收(为避免快递丢失等情况,本项目不接受快递,须送至现场)
七、特别申明
(一)本项目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经我单位认定有恶意竞标的嫌疑,则视为相关报价行为无效,供应商的恶意报价行为给我单位造成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我单位将保留追究该供应商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若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100000元,视为无效投标。
(四)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日指定时段(10:00~12:00 、15:00~18:00)电话咨询:林女士 0591-83509337。
(五)开标后,我单位将在2个工作日内致电通知成交供应商,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则视为未中标。
(附:报价单)
福州报业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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