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单位经研究决定,拟就采购以下项目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2025年福州某系列展演影音制作服务项目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7:00。
三、项目背景
1.活动时间:2025年9月至12月(短视频制作需在10月中旬前完成,以实际执行时间为准)。
2.地点:福州市
3.服务内容:含摄影摄像留资、录音制作、自媒体账号投放、短视频制作等(详见附件2)。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材料要求
(1)填报提交附件《询价通知单》《报价表》,均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人如为法人代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如为授权代表,需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给授权代表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3)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内容包括: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投标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组建专门团队,随时积极响应我单位在本项目中开展的所有工作安排(包括垫付项目全部资金且在结款日期上响应我单位安排);承诺中标后负责协调拍摄场地提供全部事宜;因活动需要,将在活动前提前执行,承诺随时响应采购方提出的提前垫款需求。须对以上各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对产生的不利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5)须提交本项目拍摄方案或思路。
(6)需提交供应商所属的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
(7)提交可供供应商使用的航拍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明)。
(8)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内容包括:承诺提供给本项目的执行团队,具有戏剧、文旅及政务类相关的视频制作经验。成交后,将对此进行核验,若供应商不满足要求将构成违约。
(9)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内容包括:承诺单条视频制作周期在3天以内。成交后,将对此进行核验,若供应商不满足要求将构成违约。
(10)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内容包括:承诺提供的自媒体账号符合甲方需求,如不符合,则无条件更换,直至满意为止。成交后,将对此进行核验,若供应商不满足要求将构成违约。
(11)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内容包括:提供的所有素材均无版权或第三方问题,如有作假,则取消合作,并承诺一切损失。
以上各项材料均须盖章,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时间要求
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送至指定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福州日报社询价采购小组),不接受快递送达。
3.其他要求
招标控制价为139000元,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
五、报价须知
本次预询价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报价中标。
公告期间,如对本公告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欢迎在正常工作时间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联系电话:0591-83509337。
六、特别申明
本项目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如经我单位认定有恶意报价的嫌疑,则视为相关报价行为无效,供应商的恶意报价行为给我单位造成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我单位将保留追究该供应商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福州报业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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