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高颜值 绿色添动力——牢记总书记嘱托建设新福建述评之四
东南网9月2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今天的厦门是一座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日前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的深情盛赞,让福建这座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圈粉”无数。
“山好水好空气好”“在福建生活真幸福”“快点打包空气给我们”……谈到福建环境质量,外省人常常发出如此艳羡和感叹。
森林覆盖率达65.95%,持续38年保持全国第一;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达96.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5个百分点;所有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98.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9.6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每立方米27微克,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2%……生活在这个蓝天白云经常“刷屏”的最绿省份中的人们,时刻感受着绿色带来的幸福和快乐。
饮水思源,不忘初心。从2000年首次提出生态省建设构想,到2014年被确定为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再到2016年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清新福建的领跑之路,凭的不仅是“天生丽质”,更是“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的传承接续。
五年来,八闽大地绿意更浓,得以共享的绿色福利更多。“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也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的建设”,牢记总书记这一嘱托,福建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建设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成为新福建建设的新动力。
“进则全胜,不进则退”“长汀经验”推动加快治理水土流失
秋日,行走在长汀县策武乡南坑村,只见一条小溪穿村而过,河水清澈。数千亩山野上,银杏树亭亭玉立,一排排农民别墅掩映在银杏树中;在四都镇同仁村,茂林修竹之下,是长汀元仕花卉专业合作社的260多亩兰花基地,一盆盆兰花在原生态的环境里茁壮成长,供不应求;在三洲镇汀江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如画,游人如织……
殊不知,20年前,这里还是一幅山光、水浊、田瘦、人穷的景象。1985年的遥感数据表明,长汀县水土流失面积146.2万亩,占全县面积的31.5%。长汀,成为我国四大水土流失严重地之一。
治理水土流失,“绿色革命”势在必行!1999年11月,时任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的习近平专程来长汀考察水土保持工作。看到这里水土流失情况仍较严重,他提出把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确定每年扶持1000万元资金。
长汀大规模治理水土流失的大幕,就此拉开。
2000年5月,习近平在河田世纪生态园内捐种了一棵纪念树。
2001年10月13日,时任省长的习近平再次来到长汀考察后,提出再干八年,解决长汀水土流失问题。
立下愚公移山志,敢叫光山披绿装。第一个8年过去了,至2009年,长汀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7万亩。
牢记嘱托,长汀不止步,福建不止步。2010年,省委、省政府再次作出决定,继续实行扶持政策,再干一个8年,水土不治,山河不绿,决不收兵!
在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的关键时刻,2011年12月10日和2012年1月8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对长汀水土流失治理两次作出重要批示。
“进则全胜,不进则退”,这声“冲锋号”响起后,长汀的水土流失治理进入“快车道”, 推广长汀经验、加大力度治理水土流失工作在全省如火如荼开展起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往治理的基础上,长汀进一步践行、提升“党政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多策并举、以人为本、持之以恒”的“长汀经验”,以“进则全胜”为不竭动力,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五年来,国家在长汀投入10.26亿元,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项目113个。同时,创新机制体制,吸引1.5亿元民间资本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生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昔日的“火焰山”变成“花果山”。据2015年底遥感调查,长汀水土流失面积从2012年底的45.12万亩下降到2015年的39.6万亩,水土流失率降为8.52%,在全省11个水土流失治理一、二类县中最低。全县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比2012年初减少2.87万亩,近70%的强度以上流失区得以明显减轻。昔日水土流失严重的长汀,已然成为中国南方水土流失治理的一面旗帜和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去年,长汀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向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迈出坚实步伐。
“我要生命不止种果不停,报答习总书记的关心关怀。”长汀县策武镇策田村63岁的“种果大王”赖木生说,他在水土流失区承包700亩荒山种果,不仅绿了山头,还鼓了腰包,干劲越来越足。
据了解,去年,长汀河田、策武、濯田等7个水土流失重点乡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基本达到或超过全县平均水平的12766元,其中,水土流失核心区河田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1年的5611元增加到2016年的11655元,年均增长15.74%……
省委书记尤权多次到挂钩帮扶县长汀调研,要求打好水土流失治理攻坚战,用“长汀经验”推动全省加快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省建设步伐。
省委省政府成立由省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省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挂钩帮扶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制度。从2012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3.4亿元水土流失专项治理资金,用于22个重点县、100个重点乡镇和水土保持生态村等治理项目。同时,把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地方政府年终绩效考核目标。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200万亩,占900万亩规划治理任务的133.3%;2016年全省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69.17万亩,占任务200万亩的134.59%。截至目前,我省水土流失率已由2011年底的9.95%下降至8.87%以下,在全国属于较低省份之一,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绩位居全国前列。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林改释放出巨大的生态红利
“感谢总书记,让我们绿了山包、鼓了腰包。”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69岁的村民李桂林逢人就说。如今,他没事就到自家种着花卉、药材的林子里转转,因为这林子就是他的“小银行”,“不用砍树一年就能增收好几万元”。
不砍树也能致富,16年前李桂林连想也不敢想。“林改前,这一片都是光秃秃的山,树砍了后没人管,也没人种。”当年,捷文村虽然有2600多亩林地,但因为林权归集体,村民没有林地经营权,更没有林木所有权和处置权,别说是保护山林,就是着了火也没人愿意管。
靠山吃不着山,广大林农守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2001年6月,改革就从捷文村率先启动。 2001年12月30日,李桂林领到了全国第一本新林权证。“一开始,还是很担心,认为上面没规定,政策不明朗,我们这样做到底行不行?”
就在这个时候,2002年6月21日,时任省长习近平到武平实地调研,为捷文村的林改一锤定音。按照这个思路,2003年以来,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受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福建全省逐步推开。2006年,福建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得到中央认可;2008年,全国集体林权改革全面启动。
这是一场被称之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革命”的改革,更是一场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砍树也能致富”理念深入人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改之后,林农把山当作田来耕、把树当作儿来养。15年间,福建活立木蓄积量净增1.7亿立方米。全省森林覆盖率从2002年的62.96%提高到65.95%,连续多年领跑全国。
同样是靠山吃山,如今,福建林农们“吃”出了新花样。
2013年起,我省出台政策,实施“千万林农增收千元工程”,大力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业,林禽、林蜂等林下养殖业,森林人家、森林景观利用等森林旅游业,对森林资源进行全方位的立体开发。如,光泽县止马镇林农冯维斌带头创办合作社,带动300多农户入股在林下种植中草药厚朴,就像把钱存进了“绿色银行”。
同样是靠山吃山,如今,福建林改成了脱贫致富的新载体。
2013年以来,省级财政投入3.3亿元林下经济扶持资金,其中扶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占资金总量一半以上。对贫困林农发展的涉林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引导林业企业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帮扶林农创业致富,确保帮扶一批、成功一批、致富一批。如,将乐县的全国首家纯森林资源培育上市公司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林地入股、合作经营、苗木托管、融资创业等四种模式,与林农合作发展林业,参与的林农合作收益每户每年高达万元。
林改一步棋,盘活万座山。从率先在全国成立省级林权收储机构到率先开展各种涉林保险,福建林改的探索始终未曾停歇。目前,全省已有37家省级林权收储机构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收储服务,有效防控林业金融风险;全省森林综合保险承保面积超过9000万亩,参保率75%,林农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
破解新矛盾,改革不停步。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态区位发生变化,以及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一些商品林被划入重点生态区位禁止砍伐,林农面临守着满山的林木却不能砍伐变现的尴尬。为破解生态保护和林农利益间的矛盾,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将重点生态区位内禁止采伐的商品林通过赎买、租赁、置换、改造提升、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改革方式调整为生态公益林。
生态得绿,林农得利。目前,我省已完成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达10万亩,既保住绿色森林,又保护林农的钱袋子。让原本待砍伐的商品林,变身为清新福建的“绿色不动产”。
2017年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福建省重点生态区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明确“十三五”期间实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面积20万亩。
“多亏了赎买政策,我们不用砍树、卖树,就把钱挣了。”永安市西洋镇旧街村村民罗范钦高兴地说,今年,他又投入10多万元,造了100多亩新林。“现在的政策这么好,我要多种一点,养老还要靠它们呢。”
“我们始终坚信林改的出发点是让老百姓真正受益。当在林改过程中出现难题和矛盾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措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到2016年底,福建累计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股份合作林场4500多个,营林面积超过1100万亩。以林农为主体的福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10164元提高到2016年的14999元,年均增长10.9%,增幅高于同期全省城镇居民1.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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