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年人不熟悉手机操作,找年轻人帮忙,却被对方偷偷转走3000元。近日,闽清法院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偷盗老年人财物的案件。
原来,侯某某从外地来到闽清某镇,乘坐刘师傅的摩托车前往目的地。侯某某见刘师傅年事已高,便谎称自己的微信无法扫码付款,需添加刘师傅微信好友才可转账。由于刘师傅看不清手机屏幕,又不会操作添加好友,侯某某便帮助刘师傅操作加微信好友,同时偷偷使用刘师傅的支付宝账号向自己转账3000元。几天后,刘师傅发现3000元被转走,遂报警。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量侯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已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处侯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记者 阮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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