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2023-05-18 16:00:00来源:福州新闻网
为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5月18日,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培训为契机,召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重要内容及法律精神,运用LED显示屏进行全天滚动播放。
同时,深入台山社区及云龙际上村等地,以发放宣传单和现场答疑解惑的方式,让群众深入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重要性,营造常态化扫黑除恶及“建设平安闽清 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李琳珊】
相关新闻
- 新名片!“闽清西红柿”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23-09-25 17:27:42)
- 守红线 保粮安 创品牌 闽清县政府主要领导调研农业龙头企业(2023-09-25 17:26:49)
- 丰收时节看福建|闽清:稻浪滚滚美如画 水稻丰收正当时(2023-09-25 10:37:57)
- 丰收中国 礼乐闽清(2023-09-24 16:52:42)
- 福建省民营企业100强!闽清2家企业入围(2023-09-22 15:18:45)
- 全省离退休干部“五个一百”名单出炉 闽清光荣上榜(2023-09-21 17:16:22)
- 闽清西红柿有了国字号地域“身份证”(2023-09-21 08:37:14)
- 闽清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召开(2023-09-20 18:01:56)
- 闽清县科技馆举办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2023-09-20 10:42:38)
- 又是一年“金果”香 闽清橄榄进入采摘季(2023-09-20 10:42:38)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