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闽侯县检察院把省检察院发放的5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市民杨女士手上。至此,被烧伤后家庭陷入困难的杨女士已收到15万元司法救助金。
事情发生在2021年5月的一天。杨女士介绍,她将自建房的二楼出租给一对情侣,自己一家则住在三楼。当天下午,她见这对情侣在屋内争吵,便下楼相劝。杨女士敲开门后发现地上湿漉漉的,并有一股液化气的味道。
原来,何某与女友闹分手,踢翻了水桶,还打开厨房液化气罐,威胁女友要点燃液化气同归于尽。见杨女士来敲门,急于证明地上是水的何某从口袋中掏打火机点火,随即造成爆炸,致3人不同程度伤亡,杨女士被鉴定为重伤二级。
2021年12月,闽侯县法院以何某犯过失爆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由何某赔偿杨女士各项经济损失69万余元。
此时,何某已服刑且家徒四壁,考虑到杨女士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鉴于手术治疗的紧迫性,承办检察官迅速将其列为重点救助对象,开辟绿色通道,仅用一周时间就为其申请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提请上级检察院开启联合救助。最终,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共为其申请到15万元司法救助金。(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钟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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