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有故事的树林
霍口畲族乡的“调解园林”。
初冬时节,罗源霍口畲族乡福湖村畲族公园内,数十株树苗迎风簌簌作响,向阳生长。别看这只是一片小树林,它们的来历可不一般。
这是一片有着特殊含义的树林,在学习发扬“枫桥经验”的背景下,它们被命名为“调解园林”。
这是一片有故事的树林,这里的每一株树苗,都见证了一场成功的调解。
近日,记者来到罗源霍口畲族乡,深入探访这片“调解园林”背后的故事。
绿色发展 用心守护青山碧水
罗源县霍口畲族乡位于岱江之畔,这里山林茂密,溪水淙淙,风光秀丽,拥有得天独厚的青山绿水。对良好生态的保护,霍口畲族乡一以贯之。
1993年,时任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顶着烈日,翻山越岭,来到大山深处的霍口畲族乡福湖村看望畲族群众,留下谆谆嘱托:要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走出一条具有畲族山区特色的市场、技术、资源相结合的开发路子。
20年来,霍口畲族乡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充分发挥畲乡特色旅游优势,走上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路。
霍口乡原先拥有生猪养殖、鳗鱼养殖等传统产业,已被先后清退,同时从源头上引导畲族群众转变发展观念,扶持绿色种植生态产业,大力发展生态旅游,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罗源霍口乡福湖村以数字化进行智慧管理。
如今,霍口乡发挥山水优势,整合文旅资源,乡里与引进的旅游公司合作,建立共享发展机制。比如福湖村,依托旅游公司整合资源,打造“七彩畲家、智慧福湖”旅游品牌,让“畲寨变景区,畲民变股东”。记者采访时了解到,2022年,福湖村村民通过旅游经营分红,人均收入增加了2000元,真正享受到绿色生态带来的红利。福湖村也先后获评第二批全国旅游乡村重点村、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霍口乡绿色发展的脚步愈发稳健,绿色生态结出硕果。位于敖江流域罗源段霍口乡上游6公里的大王里村,被列为福州第二水源保护区。如今,一个承担闽江口北岸城市群供水任务的大型水库——霍口水库,正紧锣密鼓地推进建设。
霍口水库总库容量达2.97亿立方米,被列入国家172项重大节水供水工程。水库建成后,日最大供水量达160万吨,将向包括罗源、连江、福州中心城区(鼓楼、台江、晋安三个区)、长安开发区以及琅岐岛在内的群众提供日常供水,总受益人口约373万人。
“在这里建设霍口水库,是我们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的缩影。因为发展理念的转变和平安乡村建设理念深入人心,水库建设也得到全乡人民的支持,明年就将下闸蓄水,为城区市民饮用水安全再添一道保障。”在水库建设工地,霍口畲族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雷文福指着未来的蓄水库区告诉记者,为了建设霍口水库,共迁移库区3300名村民,涉及1.2万亩林地。
村民在“调解园林”植树。(霍口乡供图)
生态调解 过错方自愿种树
除了产业发展观念的转变,绿色发展理念也融入霍口畲族乡工作的方方面面。传承“枫桥经验”,建设和谐乡村,乡镇干部们结合保护生态环境、守护饮用水安全的实际需求,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调解工作,设立“畲村绿色调解室”,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引导村民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共建和谐绿色的社会生态。
近日,福湖村村民小兰和同村村民小雷发生一次田地纠纷。两家对村内一块田地的归属存在争议,小兰发现小雷在该片田地种植地瓜,指责小雷强占田地;小雷则表示这块田地是他家祖传的,双方因此发生激烈纠纷。福湖村委随即介入,并请来霍口畲族乡综治中心调解队员赶赴现场,深入调查纠纷。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这块田地应属村集体所有,兰家、雷家等均有使用权。”霍口畲族乡综治中心调解员雷加钗表示,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新的思路也出现在调解队员们的心中:如安排村民轮流使用,未来难免再生嫌隙,能否将争议土地委托给村集体代管?这样既从根源上防止矛盾再发生,又能统筹使用,进一步推动福湖村绿色发展。
在“绿色调解室”内,调解员们向兰、雷两家提出了这个思路:将争议田地纳入村集体规划土地,并入村庄旅游规划土地统筹使用,收益作为村财收入普惠全体村民,当事双方将来也可获取可观收入。
经过权衡利弊,当事人双方欣然接受建议,搁置田地争议,签订调解协议书,共同确定了“村委代管、按户分红”的方式,这场矛盾纠纷也得到圆满解决。
将调解矛盾与绿色发展相结合,类似这样的生态调解案例,在霍口畲族乡并非孤例,而是成了有例可循的经验,在霍口乡推广开来。
雷加钗告诉记者,霍口水库库区建设迁移过程中,涉及一些林地补偿的纠纷,但都在“生态调解”机制下得到化解。为了让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霍口畲族乡在福湖村特辟一处“调解园林”,调解成功后,由过错方在“调解园林”种植2棵树。
“我们让过错方种植2棵树,遵循的也是自愿原则。有的虽非过错方,但当事村民也愿意出钱,让我们购买树苗种植。村民们通过种树这一实际行动,为我们乡村生态建设添砖加瓦。”福湖村党支部书记雷文喜介绍。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绿色调解室”已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1件,“调解园林”里也种下了42棵调解树。“树苗虽小,却代表着一次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这片小树林,也见证着我们调解机制的不断改进,村民生态文明理念的不断强化!”雷文福表示。
罗源霍口畲族乡村道上,富有特色的畲族风情引来游客。
小小调解林 折射基层治理新动态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如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打造和谐平安的美丽乡村?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再次被赋予了重大历史使命。霍口畲族乡的“生态调解林”,也折射出当地对“枫桥经验”的发展与创新。
雷文福告诉记者,就在上个月16日至20日,罗源县委政法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组织全县45名政法综治干部赴杭州学习“枫桥经验”,举办异地培训班,通过专题讲授、现场教学和研讨交流等形式,围绕新时代基层矛盾化解、基层治理创新等开展培训。畲族乡党委副书记雷文福兼任乡政法委员,也参加了此次培训。
雷文福告诉记者:“作为基层乡镇政法干部,社会治理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学习‘枫桥经验’,把群众工作做在前,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从而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除了“绿色调解室”“生态调解林”,霍口畲族乡还积极探索多种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比如,根据畲农白天多在外耕种的特点,在福湖、大王里等村设立“饭后议事会”,乡镇干部们带上问题,趁着晚饭后的闲暇时刻上门调解,千方百计推动矛盾化解。霍口乡还建立8个畲村评理室,邀请有声望的畲族乡贤组成说事评理团,有事大家评,成为田间地头人人熟知的调解模式。
霍口畲族乡是福州仅有的两个民族乡之一,仍有不少畲乡人日常只用畲族语言交流,畲汉两族群众交流存在语言障碍。针对这一情况,霍口乡在福湖、岗尾等8个畲村开设“畲汉”法治双语讲堂,并组建4支“畲村110”队伍,队员运用“双语”优势走访入户,与群众深入亲切交流,拉近畲汉群众的距离。今年以来,队员们巧用双语成功调解矛盾纠纷85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霍口乡的探索,是调解制度不断进步的缩影,这类多方共同参与的调解制度,以情平争、以劝疏气、以理服人,也体现了群众主人翁意识的不断增强。”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协商议事中帮助居民倾诉心声,还能发掘居民需求,进一步提高基层管理的决策民主化,从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对已经形成的矛盾纠纷,也可实现早发现、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
采访手记
基层土壤开出创新之花
村民之间有矛盾纠纷,调解成功后,过错一方在村里种树,久而久之,竟长成一片“调解园林”!这一独具特色的做法,在旁人看来很新鲜,但对霍口畲族乡村民而言,绿色生态思维已根植于日常。
霍口畲族乡的绿色生态思维不是偶然的。除了自身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禀赋,1993年6月,时任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赴罗源霍口畲族乡福湖村的调研,为霍口畲族乡指明了一条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之路。当身边的“绿水青山”真正变成了“金山银山”,此间的乡民,也就自然而然成为生态发展理念的拥护者与实践者。
所以,当矛盾纠纷被调解平息后,通过种植两棵树,为家乡添一片绿,用实际行动为家乡生态建设添砖加瓦,乡民又何乐而不为呢?
从基层治理角度而言,将解决村民矛盾与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结合起来,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促进乡村生态建设,是一举两得的妙招,也充分体现了基层治理的经验与智慧,值得其他类似乡村学习和借鉴。
此次采访,也让我们认识到,广袤的基层土壤里蕴藏着不少创新的种子,总能开出智慧的花朵。正是许许多多像霍口畲族乡这样在基层治理方面的探索与创新,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才能得以不断丰富与发扬,广大群众才能共享平安祥和、其乐融融的乡村生活。(记者 林玉和 阮冠达 图片除署名外由记者 郑帅 摄)
- 罗源霍口畲族乡创新“生态调解”机制(2023-11-17 08:52:54)
- 福州广袤田野上的绿色实践(2023-11-17 08:08:10)
- 市政协赴五虎山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界别联合活动(2023-11-17 07:38:43)
-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建新派出所全国首创警地“三联”协力解纷工作法(2023-11-16 19:16:56)
- 市、县联合开展“新阶有爱 同心守护未来”少年急救官公益活动(2023-11-16 16:44:58)
- 长乐梅花镇水域整治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评审(2023-11-16 09:21:33)
- 长乐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2023-11-16 08:44:49)
- “茉莉姐姐”来帮忙!福州打造新型家事案件辅导调解模式(2023-11-16 08:34:04)
- 从一场交流会看福州“无废城市”建设:改变习惯 限塑有我(2023-11-16 08:00:53)
- 罗源玉石雕刻产业回归之路(2023-11-15 10:55:06)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