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配合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5)闽0111执5050号
执行依据:(2025)闽0111民初3943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借款本金31178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等。

被执行人:林华
性别:女
住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下宫镇大洋村******
公民身份号码:350103******014542
悬赏金额:1.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该线索执行到位金额的10%对举报人予以奖励;2.提供被执行人林华下落情况并实际拘留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提供线索的举报人悬赏金额1000元。
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法官:林法官
联系电话:0591-38127659 0591-3812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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