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级联动添新绿,法治守护闽山青
——省市区三级法院联合开展植树节主题活动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司法保护职能,营造共建共享绿色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2026年3月12日植树节当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晋安区人民法院三级法院联动,携手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至鳝溪农场、“鼓山摩崖石刻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开展“植此青绿 榕法同行”植树节主题活动,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用法治根基筑牢生态屏障。
植树添绿正当时

春回大地万物苏,植树添绿正当时。活动伊始,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丽青,福建高院审委会委员、生态庭庭长王江凌,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杰,福州中院生态庭庭长陈洪,晋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勤武等十余名法院代表,与福建省人大代表林凤,福州市人大代表郑书鸿、陈能华、朱辉及晋安区人大代表兰习茂,会同鼓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李韦华,鼓山镇镇长李小平及其他工作人员齐聚鳝溪农场。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现场人员迅速行动、分工协作,扶正树苗、回填泥土、提桶浇水,共同栽下20余株新苗。繁忙有序的身影与初春的绿意相映成趣,新栽的树苗在春风中昂然挺立,他们以锄头为笔、以树苗为墨,在春泥里写下对生态保护的承诺,为闽山增添一份蓬勃的生机。
司法护遗再升级

摩崖石刻是不可再生的文化瑰宝,晋安法院坚持预防性司法与修复性司法并重,让法治成为文化遗产保护最坚实的后盾。义务植树后,众人前往晋安法院“鼓山摩崖石刻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开展调研。这座聚焦摩崖石刻生态保护的司法创新基地,自去年成立以来便积极推行“司法+文保+生态”模式,以共治合力为千年石刻撑起法治“保护伞”。在讲解员的娓娓道来中,参加人员深入了解了近年来对摩崖石刻实施的数字化建档、分级管理、网格化巡查、联合执法等保护措施。

保护摩崖石刻不仅要盯住石刻本身,更要守护好它的“生存土壤”。随后,一行人实地察看了晋安法院保护鼓山十八景沿道重点石刻现状及周边林木、植被环境情况,对鼓山管委会与晋安法院全方位保护摩崖石刻本体及周边生态环境的决心和行动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法律服务护青苍

活动中,晋安法院法律服务专员积极向往来游客发放《鼓山风景区摩崖石刻司法保护令》《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倡议书》及林木保护普法宣传资料,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展开解读,明确对摩崖石刻的“六禁止”保护方式,倡导游客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主动学习摩崖石刻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杜绝任何破坏摩崖石刻及林木林地的违法行为,及时举报破坏生态环境的不当行为。
代表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将苗木根系深扎泥土与法治根基筑牢青山完美融合,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司法实践探索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路径,充分展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让我们更加坚信法治力量能让闽山常青、文脉永续。

春山可望,未来可期。晋安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新起点,围绕生态环境法典构建全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大格局,把生态司法保护融入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全过程,用司法守护每一寸绿意,用法治传承每一处文脉,让“三级联动添新绿,法治守护闽山青”的承诺在闽都大地上绽放出更加绚丽的生态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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