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459万余元
3月5日,安徽省池州市中级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受贿案。被告人肖军在看守所受审。法院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视频直播庭审全程。鉴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肖军先后担任安徽省太和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太和县委书记,阜阳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任职期间,肖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子女安排工作、土地拆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司法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肖某等29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59万余元。
其中,1999年至2001年期间,肖军利用担任太和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接受肖某请托,通过向别人打招呼为肖某子女安排工作等事宜提供帮助,收受肖某住房一套。2004年,肖军担任太和县委书记期间,接受刘某请托,为刘某中标某建筑项目提供帮助,收受刘某40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2004年至2006年,肖军担任太和县委书记、阜阳市政协副主席期间,接受王某请托为其土地挂牌、拆迁以及协调土地被占等事宜提供帮助,收受王某现金44万元和金块一个。
检察机关提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肖军刑事责任。被告人肖军到案后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的犯罪事实,如实供述罪行,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建议法庭从轻处罚。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肖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19年10月,安徽省纪委监委在“双开”通报中指出,经查,肖军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为下属在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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