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鼓楼法院完成首个执保案款扣划案件,从调解生效到实现扣划仅耗时13天,扣划金额达142385.49元。
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泉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诉至鼓楼法院。诉讼期间,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泉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内142385.49元存款。6月6日,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泉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虽愿履行付款义务,却因工地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先解除保全再付款;福州某科技公司则担心款项转移,拒绝该方案,案件陷入僵局。
案件承办法官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中找到破题思路——“以扣代执”。承办法官向双方介绍了“以扣代执”的具体实施流程和优势。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并当场提交申请书,申请从冻结款项里将调解书确定的金额由法院直接扣划至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账户。
随后,承办法官积极与执行局协调沟通。在核实确认泉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其他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不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后,承办法官当即作出扣划裁定,裁定扣划泉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冻结账户内的142385.49元到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账户,并立即移送执行局实施。执行局高效完成扣划操作,案款于6月18日发放至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账户。(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吴雅莹)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