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随着4719平方米商业房产的钥匙交付到莆田市A企业负责人手中,一起经过重重考验的涉企执行案件终于画上句号。这一案件的执结,盘活了沉睡7年的资产,助企业走出困境,彰显了福州市鼓楼法院“护企安商”的司法担当。
2018年初,A企业斥资千万元受让李某债权,抵押物为林某、江某名下4719平方米的商业房产。然而,该房产因另案首先查封,加上市场行情波动、案外人占用等复杂因素,后续处置工作迟迟无法推进。
这严重影响了A企业的经营,企业发展举步维艰。2024年6月,A企业向福州市鼓楼法院提交执行申请,恳请盘活作为优先债权人的商业房产。
鼓楼法院执行法官经审核,虽发现首封法院非自身,暂无处置权,但本案符合移送处置权条件。执行法官迅速与首封法院沟通协调,成功获取房产处置权。收到材料后,法官梳理案件脉络,倾听双方意见。
面对被执行人对自行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的疑惑,法官耐心解释: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房产被查封,依法需经司法拍卖,若二拍流拍且无人竞价或申请以物抵债,A企业才可申请,否则涉嫌违法甚至拒执罪。在法官劝说下,双方承诺配合法院处置。
2024年7月,执行法官前往莆田实地摸排房产情况,发现房产被十余个市场主体占用,作为健身房、仓库等使用,腾退难度大。占用人抵触情绪强烈,执行法官送达法律文书时,释法说理并给予合理过渡期。经3小时沟通,占用人陆续签下限期搬离承诺书。
8月初,该房产在司法拍卖平台开拍,一拍、二拍均流拍。9月底,A企业按规定提交以物抵债申请。10月初,鼓楼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将房产按流拍价格交付A企业抵偿债务。
然而,2024年12月底,占用人承诺的搬离期限已至,他们却以存在三方债务为由拒绝交付上述房产,交接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A企业心急如焚,甚至想自行清理占用人,被执行法官劝阻。执行法官先电话沟通,后组织干警赶赴莆田,向占用人严肃释明拒执后果,占用人最终搬离。
今年1月7日,执行法官组织债权人、债务人、占用人三方签订了交接确认书,明确了最后的交接事宜。2月13日,A企业办妥交接手续,向法院递交《结案申请书》,并向鼓楼法院执行干警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和肯定。被执行人也通过微信向鼓楼法院法官团队发来感谢的消息。(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尹佳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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