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鼓楼区人民法院温情执行,解决了一起涉及两个家庭恩怨和房产归属的原物返还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最终同意搬离争议房产,两代人的恩怨纠葛得以化解。
2000年初,案外人叶某出资购买了鼓楼区某房屋,并与被执行人黄某在此共同生活,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2022年,叶某因病去世,黄某独自居住在案涉房屋中。然而,该房屋的实际产权属于叶某此前生育的两个女儿叶某甲、吴某乙所有,她们是本案的申请执行人。
因家庭矛盾,双方当事人数年来争执不断。叶某去世后,双方就房产归属问题对簿公堂。经法院生效判决,黄某应向叶某甲、吴某乙返还案涉房屋。但黄某认为,自己年岁已高,没有工作也没有孩子,未来的住房、医疗都是大问题,表示坚决不搬。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阶段后,黄某情绪激动,要求申请执行人先支付补偿款才会配合搬离。面对法院的限期履行通知书与腾房公告,黄某仍不予配合,情绪激动。
面对这一情况,鼓楼法院执行局局长赵毳耐心向黄某解释案情、分析利害,劝慰她尊重法院判决的结果。经过半小时的耐心劝说,黄某情绪逐渐缓和。随后,赵毳及经办法官继续协调双方当事人就如何妥善腾退房屋及安置问题进行洽谈。
历经4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当场支付黄某补偿款8万元、6个月租金折现1.08万元,黄某则依约搬离案涉房屋。(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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