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月1日起,民政部、财政部在全国启动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是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中央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一次有益探索。为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财政部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01
明确央地分担比例
扎实做好资金保障
在项目谋划之初,为减轻地方财政压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明确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总体按9∶1的比例分担,具体为中央财政分别按照85%、90%、95%的比例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予以补助,省以下的分担比例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上述分担比例既体现出中央对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水平的高度重视和对地方的大力支持,又体现了压实地方管理责任的工作要求。目前,中央财政已下达专项补助资金120.9亿元,地方财政也已安排了相应配套资金。从实施情况看,项目资金保障充足、拨付及时,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后续,中央财政将根据各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继续分批次下达补助地方资金,保障项目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02
密切跟踪项目进展
适时完善补贴政策
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项目采取先在7个地区试点、后在全国推开的方式开展。结合试点情况,在今年年初全面推开项目时,适当提高了居家上门服务的抵扣比例和额度,增加了一些服务项目种类,并对资金结算流程也作了调整优化,以便充分调动养老服务机构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需求。
03
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项目在通知文件中,对资金的补贴对象、使用方向、抵扣比例和额度,以及拨付和结算流程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细化监管举措。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对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和挤占挪用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虚假交易、骗补套补、以次充好等行为予以及时预警。问题一经查实,要对相关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的按规定程序及时移送,坚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和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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