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23日从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近期发布实施,加强对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严格监管,对直播卖食品划出“红线”。
据介绍,此前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相关工作程序已基本完成,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司光介绍,规定将针对直播营销人员的不同情形分别提出要求,例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选品制度,建立事前合规审核机制和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准确发布食品相关信息,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司光还表示,规定将明确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的食品类别,细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情形,明确处罚依据。
记者了解到,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列出了直播电商不得经营的食品类别,其中包括:禁止生产经营的食盐或者作为食盐销售的盐产品,以及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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