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陈震偷税案件进行处理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车评人陈震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3年,陈震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202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少缴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税务部门将在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坚决维护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