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3日,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为人民服务”航标区域草地被破坏案件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详情如下:
哈密市伊州区沁城乡“为人民服务”航标区域草地遭破坏一案,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已办理完毕,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明,2024年当事人张某龙(网名为新疆平头哥)、李某驾驶越野车辆,擅自驶入“为人民服务”航标处进行漂移,对该区域草地地表造成了实质性破坏。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根据2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七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规定,责令2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张某龙罚款12000元、李某罚款8000元,2人对处罚结果无异议。
今后,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将进一步加强戈壁生态环境的巡查和保护力度,呼吁越野爱好者不要随意进入戈壁生态保护区域,同时欢迎大家积极监督举报破坏行为,举报电话:0902-223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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