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5日,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发布《美式“航行自由”法律评估报告》中英文版(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旨在对美国“航行自由”相关主张和实践是否符合国际条约和一般国际法、是否具备法律基础进行评估。
《报告》检视了美国在航行自由方面的法律立场和实践,特别是与“航行自由计划”有关的表态与行动,聚焦军舰无害通过、救助入境、过境通行、群岛海道通过权、“国际水域”、岛屿法律地位、直线基线、远海群岛领海基线、专属经济区军事活动、防空识别区、历史性水域等11个问题,归纳了美式“航行自由”的主张、特点与影响。
《报告》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简述美国对航行自由的总体立场及其行动,归纳美式“航行自由”的主要法律观点。第二部分分析美国对于航行权利的认知和相关实践,及其同国际法规则之间的差距。第三部分分析美国限制沿海国权利的合法性问题,讨论其是否具有充分国际法基础。第四部分在合法性与合理性层面对美式“航行自由”进行总体评估。
《报告》指出,美式“航行自由”包含大量美国自创概念、自设标准的所谓习惯国际法,与国际法和许多国家的实践相悖。美国借助这些主张和行动,极尽所能压缩其他国家的合法权益,扩大其权利和自由,以获取不受法律约束的“自由”。
《报告》认为,美式“航行自由”缺乏国际法基础,也严重扭曲了国际法的解释与发展,延续“炮舰外交”的强权逻辑,体现了美国使用军事力量对他国施压的惯常做法。美式“航行自由”服务于美国的国家利益及其地缘政治战略,涉嫌以军事力量威胁地区和平稳定、扰乱国际海洋秩序,体现出鲜明的不法性、无理性和双重标准。
《报告》由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组织撰写,来自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华阳海洋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和高校的专家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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