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日前从裁判文书网获悉一起还俗父亲起诉女儿索要赡养费的案件。
2014年,家住徐汇区的老谢因为工作压力过大,从原单位辞职,决定前往外地上山修行。
妻子对老谢的决定表示不理解,遂提出协议离婚。老谢将本应分得的一套市值约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赠予当时17岁的女儿小谢作为抚养费。此外,还赠与前妻15万元作为补偿。
此后10年间,老谢辗转多地,四处流浪,财产几乎用尽后,被迫在山洞内修行,老谢精神状态逐渐崩溃,最终选择还俗。
2023年,生活窘迫的老谢向女儿小谢索要钱款,之后将从父母和姐姐处获得的64万元用于炒股,截至2025年4月,亏了9万元。
老谢考虑到自己与前妻、女儿关系较差,无法保持日常联系,所以他向法院起诉小谢,希望她可以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赡养费。
小谢表示,54岁的老谢仅是因为其所谓的“需要修行”,未再继续工作,并未丧失劳动能力,并且自己刚工作不久,无法支付这笔费用。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认为:老谢有二十年工作经历,现有存款能维持生活,未证明存在生活困难,且不符合丧失劳动能力情形。故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元由老谢承担。
来源 | 综合案件聚焦、看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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