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下旬以来,华北、华南局地强降雨过程持续发展,造成严重洪涝、地质灾害。8月7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紧急预拨4.3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相关省份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在此前预拨救灾资金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北京、河北重点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推动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是支持遭受暴雨洪涝、地质灾害的内蒙古、广东、广西等省(区)重点做好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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