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今天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等7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多举措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通知》提出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12条措施,从降本、增效、拓源、提质等多方面优化再投资管理与服务。
《通知》聚焦强化项目服务保障、优化土地要素配置、简化再投资新设企业有关办理流程、便利外汇资金使用、畅通相关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并落实支持政策等多个方面,多维度促进外资企业更好在中国市场持续深耕、长期发展。
《通知》还明确了鼓励措施的适用情形,并对推动开展外资企业境内投资信息报告试点、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优化促进外商投资的评价方式等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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