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卫星网络国内协调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优化卫星网络国内协调程序,提升国内协调效率。

办法明确了国内协调基本原则,就国内协调地位判定标准、各单位职责分工、干扰处置和监督实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同时规范了国内协调程序,明确了建立国内协调关系的条件和流程,国内协调需求征集、汇总和公示,以及协调反馈等环节的时限要求。
与此同时,办法优化了国内协调机制,强化了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提出了无需建立国内协调关系的情形,减少国内协调对象范围,引入五种完成国内协调的形式,降低国内协调复杂度。
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