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住上海市徐汇区的独居老人葛老伯三年前猝死家中,没有留下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由于葛老伯的妻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均先于他离世,葛老伯已没有法定继承人。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作为葛老伯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被法院指定为遗产管理人。然而,就在老人去世后不久,葛老伯的堂弟要求分得其全部遗产。
堂弟夫妇称,每一周左右看望葛老伯一次,在老人癫痫发作的情况下曾送其就医、配药等,且居委会出具了证明。结合堂弟夫妇对于葛老伯的扶养时间、扶养程度等在案事实,法院最后酌情判定两人分得当时葛老伯遗产中所有存款和保险金共130万元,葛老伯的房产判决收归国家所有。
遗产无人继承,这种无主财产如何处理?旁系亲属可否继承?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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