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为全面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依法开工建设,全面加强建设质量管理,加大建设质量监管力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各地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原则,取得规划、施工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各地要坚持以需定建,摸清底数需求,科学确定年度计划、发展规划,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实现“人、房、地、钱”要素联动。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医疗、入学、出行等需要,严格项目选址审查,加强小区和户型设计,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此外,各地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周期,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不得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
在要求严格依法开工建设的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此次还围绕全面加强建设质量管理和加大建设质量监管力度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