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7日,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船舶”)公告,公司拟向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发生变更。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等主管部门出具了有关批复意见,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中国船舶表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稳步推进相关尽职调查、审计、估值等各项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尽职调查、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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